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承担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老龄工作总体计划;起草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提出年度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三)拟定我市老年人优待政策文件,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协调督促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老年法规政策,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开展全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综合治理老龄问题和发展老龄事业的对策和建议。
(六)倡导开展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动员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服务体系、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发展老龄产业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八)做好老龄宣传信息工作,抓好老龄先进典型的培养和表彰工作;协调组织重阳节、春节期间的敬老助老活动;
(九)抓好老龄工作机构和基层老年协会组织载体建设,加强对基层社区老龄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承办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516-83686570